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挂职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
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第四批挂职干部领队、临时党总支部书记。
乌兰察布市委常委、副市长。
党总支部委员,乌兰察布组支部书记、组长。
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
党总支部委员,赤峰组支部书记、组长。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副处长(挂职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第四批挂职干部联络员。
党总支部委员,具体负责联络、服务及相关工作。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挂职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
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区直组召集人、党总支部委员、兼区直组支部书记。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助理。
副书记。
内蒙古自治区委扶贫办主任助理。
组织委员。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
宣传委员。
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办综合处副处长。
生活委员。
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
党总支部委员,赤峰组支部书记、组长。
赤峰市发改委副主任。
支部副书记兼市直党小组组长。
赤峰市喀喇沁旗委常委、副旗长。
负责组织,兼赤南党小组组长。
赤峰市翁牛特旗旗委常委、副旗长。
负责宣传,兼赤北党小组组长。
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委常委、副旗长。
负责生活,日常联系协调。
乌兰察布市委常委、副市长。
党总支部委员,乌兰察布组支部书记、组长。
乌兰察布市商务局副局长。
负责宣传,兼联络员。
乌兰察布市发改委副主任。
负责组织。
乌兰察布市机要局副局长。
负责纪检,兼联络员。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负责生活、后勤。